【旅遊保險】旅遊不便險、旅遊平安險,這兩個有什麼不同?那麼旅行責任險又是什麼呢?

引言

旅遊保險對於任何計劃出行的人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環,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,保險的用意本就是為了在發生無法負擔的狀況時給予協助。而隨著疫情的結束,大家逐漸開始對旅遊又恢復了信心,然而扣除掉旅遊老鳥之外,還是有很多人搞不清楚旅遊時的保險該怎麼保,旅平險、不便險、旅責險,看似雷同,實則差異懸殊。

在本文中,我們將會探討三種主要類型的旅遊保險:旅遊平安險、旅行不便險和旅行責任險,以幫助您決定哪一種最符合您的需求。

一、旅遊平安險

旅遊平安險,又稱「旅平險」。主要是用於保障人身之安全的,不怕一萬只怕萬一,有時候在旅遊期間,無論是國內或是國外,都有可能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醫療需求、失能、身故,或是突發疾病需要醫療行為等,這種都包含在旅遊平安險之中。不過旅平險並不是所有人都能保的,有些保險公司的旅平險會排除特定年紀的人,例如85歲以上的人不給保。

再者,有些人也會懶得提前處理保險這塊,而想說直接到機場在買就好,不過這邊要注意的是,因為在機場又多了一些成本疊加上去,所以費用自然又會比較貴一些,通常是給真的忘記的人在做投保的。至於要找專人投保或是直接線上投保則是見仁見智了,沒有孰優孰劣!

另外也要注意一些旅平險的條款,如果違反了這些條款,保險公司是有權利不予理賠的喔!

  1. 被保人出國是以非醫療為目的:意思就是被保人不是專門為了醫療而出國,而是為了旅遊而出國。
  2. 被保人之疾病不快點就醫會損害身體健康;
  3. 被保險人需即時在醫療機構治療始能避免損害身體健康之疾病,且在本附加條款生效前一百八十天以內(部分公司的天數不同),未曾接受該疾病之治療者。

第三點是什麼意思呢? 舉例來說,王小明在出國曾經因為心臟病而送醫治療,出院後未滿180天小明就出國旅遊了,旅行中又因為心臟病發作而進行海外醫療。像是這樣的案例,保險公司是可以不予理賠的

二、旅行不便險

「旅行不便險」顧名思義就是在行程中發生的諸多不便都涵蓋了,像是行程取消、班機延誤、行李問題旅行文件遺失等問題。由此可知旅行不便險主要是在保障「財與物」這種非關人身安全的內容。

之所以旅行不便險被多數旅客視為必要的保險,原因就是在旅行過程中,常會遇到如天氣不順、交通狀況、罷工等不可預測因素,這些問題都會讓旅途玩得不暢快。

簡而言之,旅行不便險主要是為了緩解因突發情況而可能遭受的財物上損失,讓您在海外旅遊時更安心。

不過這邊要注意的是,有些旅行不便險是只有保當地的不便,也就是如果行李在出發地遺失、或是飛機在出發地延誤,那麼保險公司也可以不予理賠。各位旅人們記得在投保時要問清楚、看清楚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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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旅行責任險

旅行責任險,又稱「旅責險」,是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規定旅行社在帶團時,必須為旅客們投保的保險。如果團員在旅遊期間內發生意外而對旅行社請求賠償時,保險公司會負責給付理賠金給旅行社,旅行社在賠償給團員或其受益人。

屬於責任保險的一種,也就是說事故的發生原因間接、直接的與旅行社有關,係屬旅行社之責任。所以保障的對象就會是旅行社,意即被保人為旅行社,而不像旅平險的被保人是旅客本身。且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只限於旅客本人或是其父母、子女、配偶。而旅平險的則範圍較廣,如旅客本人、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。

舉例來說,小明跟父母、妹妹出國旅遊,結果發生意外只剩下小明一人獨活,這時透過旅責險,小明是無法為妹妹請求賠償的(因妹妹非直系親屬)

四、三種保險的主要區別

  旅遊平安險 旅行不便險 旅行責任險
保障對象 旅客 旅客 旅行社
保障期間 依保單記載為準,部分可涵蓋整趟旅程 依保單記載為準,部分可涵蓋整趟旅程 自離開居所到旅遊結束返回居所
損害賠償請求權人 法定繼承人、指定受益人 旅客本人 旅客本人、其父母、子女、配偶
投保項目 身故及失能保障、傷害醫療費用、海外突發疾病、個人責任險等 行程取消、行程更改、班機延誤、行李延誤、行李損失、旅遊文件損失等 意外身故、失能、家屬前往海外處理善後、證件遺失等
保費影響因素 保額、旅遊地區、天數、年紀 旅遊天數、旅遊地區 視各家旅行社保額
限制 部分公司不受理高齡或是未滿六個月之嬰兒 無限制 自由行之旅客無法投保

五、那我適合投保哪一種呢?

無論您有沒有跟團出遊,我們都會建議旅平險跟旅行不便險要一起保,市面上也有許多把兩者合併起來的旅遊綜合險也是一種選擇。但是如果預算真的不夠,我們也建議您至少要投保旅行平安險,因為行李丟了、班機延誤了都沒關係,人能夠安全活著最重要!快樂出門,平安回家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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